24小时咨询热线:18907068327
弘扬井冈山精神 争做荣辱观的践行者
 来源:井冈山,井冈山培训,井冈山拓展,井冈山会务旅游,井冈山党性教育,井冈山夏令营 作者:   日期:2012/2/13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有立有破,旗帜鲜明,精辟概括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导价值体系,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无论是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始终成为我们党保持强大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精神法宝。 我们地处井冈山脚下的老区法院,有着井冈山革命精神发源地的先天优势,更能深刻地学习体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从我们法院的实际出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抓好“四个结合”,引导全体法官在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执法过程中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行者、实践者。

    一是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弘扬井冈山精神结合起来。

 

    井冈山精神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于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井冈山精神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思想、作风和道德风貌,体现了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追求。这种精神不但在当年是井冈山军民克敌制胜的强大精神支柱,在今天仍然是我们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法宝,而且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革命者前仆后继,成为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大庆精神、雷锋精神等革命精神的重要源头。井冈山精神所蕴涵的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理想的执着追求,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科学态度,依靠群众,始终与群众同甘共苦,保持密切联系的优良作风以及不怕困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坚韧意志,与现在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脉相承的。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井冈山精神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因此,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统领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井冈山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对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

 

    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阐明了在我们的社会里,什么样的思想行为应当受到肯定和褒奖,什么样的思想行为应当受到否定和贬斥,有利于激励人们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升华精神境界。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引导广大法官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以实体正义为根本价值、以程序正义为基本保障的司法公正观;以保障司法公正的及时实现为根本要求的办案效率观;以保障尊重当事人权利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的审判公开观;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基本要求,以适当行使职权促进诉讼能力平衡为实现途径的司法中立观;以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为基本准则的职业廉洁观。通过思想教育,使我们广大法官端正为民服务宗旨和司法理念,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

 

    三是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高度重视法院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法院队伍的素质和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应当看到,法院队伍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法官的荣辱观和执法理念出现偏差直接有关。没有正确的荣辱观和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在执法实践中也会被扭曲。因此,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队伍建设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法院正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各项工作不断上水平。

 

    四是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

 

    中国传统优秀道德理论中一直倡导“知耻”,能不能知荣明耻,成为一个人履行道德义务的基础。胡锦涛总书记把社会主义道德观中的荣耻问题突出提出来,不但切中时弊,而且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在新时期传承历史、面向时代的新总结和新发展。法官作为一个职业群体,对道德规范有着更高更深的要求,因此,要以“八荣八耻”为精髓,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作为基本教材,按照“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律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的要求,严格约束法官行为,确保法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教育和引导法官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自觉将“八荣八耻”贯穿于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融入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中。


版权所有 井冈山红色大本营培训中心

地址:井冈山市茨坪中心区
电话:0796-6550118 传真:0796-6550525
手机:15807969201 13755688643 15979678327
QQ:475912097 529416584
赣ICP备17009685号-1

扫描最新优惠
手机随时咨询